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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正处于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样快马加鞭:7月4日至7月18日,《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7月25日,上海市人大召开《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建议征询会;7月3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听取《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报告;8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条例》,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修订,被认为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上海付诸实践的重大立法举措,将为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能级、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教授接受《解放日报》邀请,对新《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以下内容根据孙教授撰写的专栏文章以及孙教授增补内容编辑而成,供读者参考。

 

引言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它肩负着在当今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下与中国新质生产力的建设融为一体的金融强国建设的艰巨而伟大的使命。早在今年1月16日,习总书记就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做了相关的重要讲话。他指出:“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上海市政府在充分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家的要求提炼出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举措,而且又与时俱进面向未来制定了内容丰富、格局远大、切合实际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很多内容都赋予了新的内涵,形成了质的飞跃。首先,它抓住了中心建设过程中凸显中国特色和对标世界最高标准的关键要素,把生态环境的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地位,这也充分反映了当今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竞争力的体现都高度依赖“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社会责任优先、以及功能互补创新引领的业务和产品的开拓”这三大元素支撑的生态环境,再加上中国所具有的制度保障、监管到位、高效服务等政府担当的比较优势,与过去相比,形成了更为显著的“三位一体”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其次,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融入到上海五大中心建设的合力打造上,以此释放出全球金融中心所对标的凝聚力和网络效应带来的核心竞争力。第三,《条例》充分体现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肩负国家打造金融强国的使命,尤其是通过制度型开放、负面清单和中央给予上海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等新动能和科技发展的新实力,去构建内外循环业务场景所形成的、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的强大的全球“网络效应”,从而提升捍卫中国发展的金融安全和捍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能力,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人民币国际化有机统一的宏伟目标。以下,就从上述的三个方面来论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动能和新格局。

 

Q1

您认为生态环境为什么是当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与过去相比,新《条例》如何进一步帮助构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所需的生态环境?新《条例》的“三位一体”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孙立坚:从过去发达国家主宰的全球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经验来看,确保国际竞争地位的关键因素就是要全面发展,形成有机的统一体,而不能只聚焦业务创新或金融开放,甚至看似没有直接关系的保障和监管制度的设计也会因为过“松”,让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心业务和开放环境成为资产泡沫或金融危机的重灾区;即使搞得过“严”,看上去市场趋于“稳定”,但却因为激励机制扭曲,让中心最需要的市场活力的无法提现。所以,这次市政府总结了过去宝贵的经验,充分重视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生态环境培育的意义,不仅重视补短板强弱项的必要性,而且更加强调了中国特色、协同发展、功能互补、监管到位的“一致性”效果,而避免事倍功半、事与愿违的不良结果。所以在《条例》中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内在所包含的“三位一体”良性发展的规律,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分工有度、相互辅佐的反映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中国特色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战略体系和与之配套彰显效果的技术保障体系。

 

比如,过去我们受制于传统大银行的间接金融体系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面对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利率中枢下行的挑战,要想在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上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确实难度很大。这一点处在今天欧洲和亚洲以间接金融体系为主导,产业金融服务方式固化的国际金融中心都遭遇了同样的困境;相反,在以多元化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美英金融体系的生态环境中的国际金融中心所发挥的创新服务能力和分散风险的效果明显占优。所以,这次新颁布的新《条例》在这方面尤其做了重要的发展规划和任务部署。

 

其次,中国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历程还很短暂,市场参与者,无论是专业能力强的金融机构,还是做好市场润滑剂和引导正确方向行动的部门监管者,以及参与直接金融管理财富的个人投资者,风险的经历、监管的方式、自律的价值都可能还未达到国际金融中心所需要的高质量水平,但是我们的纠偏能力和学习能力是我们弥补短板弯道超车的重要法宝,尤其是国家最近及时强调金融服务守正创新的功能定位,给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动能。能够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注册制和退市制的深化和落实,一定会避免发达国家的金融中心发展过程中屡次上演的金融创新滥用、道德风险猖獗带来的金融危机,它给国家和世界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三,新《条例》充分重视业务和产品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避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形成的良好的中心发展的机遇,却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而痛失良机,尤其是充分认知各个交易的市场之间内在的关联性和由此可能产生的双刃剑的结果。直到今天我们都是在发展的实际需求中检验金融创新和产品的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今后,我们的产品和业务创新要充分匹配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这一中国特色的功能要求,避免盲目的采用“拿来主义”的方式补短板,否则,反而会遏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健康的发展。因为我们的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理念与追求公平普惠的目标,都与发达国家倡导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金融引领实体经济的理念和生态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即使如此,我们的业务创新空间依旧非常大。最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的“航贸数链”创新业务和由此产生的派生业务(航贸再保险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再创新就是一个典型的基于中国发展和比较优势形成的业,未来在国际舞台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除了需要上述提到的金融体系建设和深化(广阔的“舞台”)、专业化机构引进和培育(出色的“演员”)、以及发挥比较优势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丰富的“道具”)之外,还更加离不开建设金融强国所需要的“强大经济基础和强大的经济实力”。为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制度配套和政府职能”的确立所形成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强大合力,就是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三位”融为“一体”的重要保障。这也是这次颁布的新《条例》内容的一大特色。

 

Q2

新《条例》提出,要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融入到上海五大中心的建设中。与过去“四个中心”建设时期相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动能与格局发生了哪些变化?五大中心,尤其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之间的协同和溢出效应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孙立坚: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会区别于过去“四个中心”建设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模式。那时中国加入WTO的时代背景,让中国融入到发达国家的“全球价值链”体系中,我们用自己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的比较优势创造了“中国制造”的全球影响力,以高效的“资源换市场”的战略赢得了高速增长的奇迹。上海国际金融建设也发挥了促进贸易扶持经济的重要功能,但我们必须看到那时的动能在外面,有了招商引资带来的经济中心的活力,就有了贸易中心蓬勃发展的活力,也有了航运中心日益增长的商机,更有了金融中心的流动性保障。但是,2008年美国引发的金融海啸和2016年以后愈演愈烈的中美贸易和汇率的冲突,使得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动能和格局的稳定都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临危受命,承担起上海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和新动能打造的历史使命。

 

新《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阐述了五大中心建设是其中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可脱离的强大的经济基本面和强大的经济实力构建的基础。它们之间形成的协同效应,不仅能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国际业务和产品创新,而且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赖以生存的业务场景,同时,它又能反过来为我们主动为之地去拓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要把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五篇大文章”融入进来,以此推动五大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这也是当今世界链模式提升竞争力的发展模式在我国的具体体现。

 

具体而言,我们要把科技金融场景融入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来,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上海科创板的政策红利,赋能我们上海品牌、中国品牌、上海价格、中国价格,以此打造上海国际经济中心的核心竞争力,由此也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所需要的真实的业务场景。同时,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发展也带来了更下游的贸易结构的优化和拓展,从而摆脱过去我们仅靠成本优势做的附加价值较低的加工贸易和技术卡脖子带来的贸易竞争力下滑的劣势。这种贸易结构带来的贸易顺差的积累,也越来越挑战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市场开放能力。按理说,一个大国的竞争力更应该体现在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以及知识密集的服务产业、数字产业、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上,这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创新和市场开放乃至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能力奠定厚实的基础。这次新《条例》为配合这样的转型和协同效应,也做了大量业务创新安排。同样,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业务机会、业务方式和业务渠道也因为数智经济和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业务的不断出现,而发生量和质的双重变化,这些结构变化同样会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格局和动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做好监管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业务的核心环节,也是挑战所在,但如果五大中心建设是根据上述的上下游的链模式展开的,那么,数字化管理就变得水到渠成,根本不再需要每个环节都要消耗大量的第三方人力来审核。而且,“链”作为一个有价值的“抵押品”和实际参与业务运行的含金量更高的信号,可以充分让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链上企业的资本化服务量身定制,也避免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过早也是过度依赖“IPO”退出这种方式,从而导致企业把外部输血的追求放在自身造血能力培育的前面,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即扰乱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开放能力和业务竞争力的提升。所以,五大中心建设和五篇大文章的推进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格局和新动能。

 

Q3

今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曾深刻阐释了金融强国的内涵,并提及包括“强大的货币”、“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等一系列打造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在您看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当如何肩负起国家打造金融强国的使命?具体而言,新《条例》是如何主动构建内外循环格局,从而提升人民币国际化功能的?

 

孙立坚:有了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又有了自身竞争力提升的强大实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终极目标就是发挥人民币国际化(承担“货币锚”)的功能,打造最顶端(全球范围)的核心竞争力。虽然现在的生态环境建设我们还有很多改善的空间,制约了我们的开放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且,五个中心建设的协同发展机制也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抓住现在历史的机遇,在发展中求完善,只要我们搞清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要素和内在逻辑(生态环境、应用场景和内外循环),那么,困难和风险就可以做到完全可控。比如,内外循环就是体现国际金融中心所需要的强大的网络效应,它和“语言”以及我们使用的“货币”在国际上推广的能力一样,用的人多了,就自然形成了一种“垄断”的效应,人们追求的是便利和机会,不再是语言本身的优美和货币的升值程度了。所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和一个国家金融发展乃至一个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点是不一样的。而美国现在的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美元的霸权地位,也是网络效应的充分体现,而并不完全反映初期和英国争夺中心地位时它的强大基本面所发挥的作用(事实上二战才让美国成了赢家,那时自发形成的欧洲离岸美元市场又助推了美元网络效应)。

 

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除了生态环境打造需要发展直接金融,培育高水平的金融人才队伍,以及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与市场开拓之外,还需要尽快把临港新片区、浦东陆家嘴和虹桥枢纽区等“业务走出去”的便利性和渠道的拓宽进一步强化,以满足日益上升的真实需求。同时,要利用科创板所提升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以及绿色经济的能级和竞争力,打造“走出去”的企业所需要的国内技术和服务支撑的供应链生态体系,让国内专精特新的企业也能够找到更广阔的市场,从而避免发达国家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国内产业空心化的结局。并且,我们要进一步利用“世博会”的开放窗口,衔接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辐射功能,让海外投资的成果回流到国内广阔的市场。这样的内外循环既能解决过去贸易顺差所积累的美元资产的不安全困境,同时也能通过这样的循环(企业带着资金走出去和世博会渠道的商品回流都是在输出人民币,而供应链上服务贸易的出口则是人民币回流的有效渠道),让人民币在金融中心的多元化业务中率先走向和中国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的一带一路国家、东南亚国家、金砖国家和中东以及非洲国家,并形成有效的内外双循环格局。在此基础上,最大化地利用跨国企业和中国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去拓展跨国企业之间的人民币“离岸业务”的渠道——只有建立在我们主动为之的双循环市场活力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让离岸业务的发展更为广阔,国内货币政策和金融安全的稳定性也更加张弛有序,金融强国水平上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才更具竞争力。以上的想法都能从新《条例》中找到发展的具体途径和运行方式。

 

来源|解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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