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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

近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为响应迈向“2060碳中和”的号召,由复旦发展研究院主办,国家能源集团支持,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承办的“上海论坛2020绿色金融高峰圆桌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在复旦大学成功举办。围绕“绿色金融支持能源结构优化”这一主题,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盛集团、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市发改委、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市发改院、上海城投集团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展开集中研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中国在“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气候变化应对新形势下,有必要在能源、经济、金融、社会等各个领域持续开展创新,以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高效的绿色金融工具助力全社会迈向“碳中和”。

复旦大学副校长陈志敏与国家能源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瑞峰分别致辞,在致辞中,陈志敏副校长高度肯定举办本次会议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提出要高度融合各界智慧,加速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行跨学科交叉研究,积极探索“2060碳中和”背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李瑞峰副院长发言认为本次会议适逢其时,会议研讨不仅可以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传统煤基能源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而且还非常及时地回应了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背景下中国如何稳步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这一全新的命题,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和对策性。

在会议主旨演讲环节,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社科院、国家能源集团、复旦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绿色金融与能源结构优化”的相关主题做了正式发言和交流讨论。

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党组织书记、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陈诗一教授提出,为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有必要引导资本要素投向低碳绿色可持续的产业和能源部门。研究显示,能源资源的错配会影响整体经济效率,绿色金融助力能源转型发展的根本之处就在于,如何扭转资本与能源要素错配问题,包括如何引导资金投向绿色环保的能源企业,投向可持续的能源部门,以此纠正环境外部性。为此,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一是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避免因信息不公开、信息不对称以及绿色项目和产品界定缺少标准导致的相关投资者无法识别等问题,鼓励投资者往绿色的、清洁的能源项目上进行投资。二是建设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体系。借助于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助推能源转型。三是建设绿色金融社会资本融入体系。通过各种绿色金融产品来引领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产业。四是建设绿色财税支出与收入体系。运用绿色财税促使能源消费端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助力我国调整高耗能结构和工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五是建设绿色金融支持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的试验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认为,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争取实现碳中和,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具有深远意义。为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中国需要高度重视经济绿色复苏,大力推动能源低碳转型,一是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碳减排目标,明确我国未来碳减排的路径,制定“十四五”绿色金融的规划。二是强化各项经济复苏政策的绿色属性,重点培育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产业,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支持建立零碳示范园。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企业债,等途径广泛地筹集补充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能源企业发展。三是在能源转型绿色复苏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主要包括抓紧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积极参与国际碳定价;加强高碳产业高碳能源的约束,强制要求能源企业披露包括碳排放水平在内的气候和环境信息,创新使用法定税收工具,筹集稳定的减碳资金;积极支持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等,更多的进行ESG投资;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相关的金融风险,设定合理的气候风险监管目标,鼓励及要求金融机构及时披露气候变化相关信息。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史丹发言认为,习近平主席在联大会议上讲话提出“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进一步坚定了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也充分说明了中国在减缓二氧化碳排放上的力度和决心。绿色发展是我国争取良好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最佳选择,也是解决危机和冲击的一个很好办法。要实现经济的绿色复苏,就必须转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转型,改善国内能源治理结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清洁发展。二是能源资源产业和其他产业布局的适配。三是改革能源行业管理体制,营造一个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其中包括投融资机制和价格机制市场化的改革,绿色金融、绿色财政等等。四是要高度重视国内能源体制改革。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积极推动国内能源治理,并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和合作,维护国际能源市场价格的稳定。在全球能源治理方面,中国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旗,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源绿色发展、能效改进、能源安全等一系列问题,积极主动寻求多方面合作,促进低碳能源技术合作,既强调国内循环,同时也要注重国际循环。具体而言,一是强化建设有利于能源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二是要构建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能源价格机制。三是大力发挥绿色金融和绿色财政的作用。四是要鼓励广大的民众、机构、企业参与节能减排,提高全体国民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意识和积极性。

国家能源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瑞峰发言认为,习近平主席在联大会议上提出“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煤基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能源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未来的能源转型有两个重要方向,一是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化。二是低碳清洁能源规模化。围绕这两个方向,为了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有必要在全球、国家、产业和企业等多个层面进一步开展有关气候变化应对的相关研究,做好答卷。一是如何从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背景来看待能源转型,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包括碳排放对发展空间的影响。二是如何在碳约束条件下实现我国中长期能源结构优化,在碳排放约束下,我国能源结构如何优化及其实现路径等。三是碳约束条件下我国煤基能源如何优化发展及其应对策略,煤基能源特别是煤炭、煤化工等能源企业如何转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下煤炭矿区怎么逐步退出,怎么应对后续的系列挑战?四是如何研究制定碳约束条件下国家能源集团自身的发展战略。总体上,有必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好人力资源储备,为国家选择能源转型路径、制定气候政策目标提供参考,为煤炭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及可持续发展把脉发声,为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转型提供决策支撑。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认为,习近平主席在联大上宣布的2060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是彻底改变绿色发展理念,在碳中和目标下,所有的发展都是绿色的,未来将不存在“非绿”的发展。二是欧洲将在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中和,并为此提出经济“绿色复兴”计划,投入上万亿欧元的资产,主要就是针对零碳领域展开的,中国有必要深入研究这一发展趋势,并及时加以应对。三是要更加重视能源领域的变革,可再生能源的技术革命大大降低了能源生产成本,在经济性上可以与传统能源相竞争,极大改变未来的能源版图,并通过交通、建筑等部门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随后,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上海国盛资本副总经理刘昕、上海市发改院能源所所长张瀚舟、国家能源经济技术研究院姜大霖博士、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沈芳博士、上海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为黎、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魏宁研究员、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谭秀杰、上海市发改委环资处刘瀚斌博士等嘉宾,也都围绕“2060碳中和”目标所产生的影响,分别结合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双循环与能源转型、上海市能源中长期发展、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CCUS技术发展等问题做了精彩发言。

通过讨论交流,本次会议嘉宾高度肯定“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价值和意义,会议围绕绿色金融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建议,本次会议成果将极大助力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通过绿色金融支持能源结构在“迈向2060碳中和”中实现更加优化的发展。

来源丨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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